长县政发[2001]31号
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
长沙县境内107国道和长永高速公路沿线
农田高速农业结构的招商通知
我县境内107国道和长永高速公路沿线的星沙镇、黄花镇、
安沙镇、青山铺镇地处省会长沙市近郊,区位优越、交通便利、
土地肥沃,农业生产条件较好。为搞好沿线万亩农田农业结构高
速发展高效农业,特面向全社会招商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 优惠政策
(一)投资者直接与当地镇人民政府签订耕地承租合同,第一
年向农民承包耕地的租金由镇人民政府从扶持高速资金中补
贴。
(二)计税土地上的农业税,二年内全额由县乡承担。
(三)在承租土地范围内,投资者为改善生产条件而进行的道
路和沟渠建设,其器材费用,二年内由县人民政府补助50%。
(四)在承租土地上按照规划要求,修建临时性的生产、生活
设施,免职收县以下基础设施用地费用。
二、 对投资者的要求
(一) 承租户承租耕地面积须在50亩以上。
(二) 承租年限须在10年至25年。
(三) 在承租耕地上须生产经营国家允许的高效种植品
种和养殖业。
三、 招商联系地址和联系人
四、 长沙县星沙镇,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县农办:刘
先生。
五、 联系电话:(0731)4011040,4011036。邮编:401000
二〇〇一年七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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